廉政时评: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防止“微腐败”现象滋生

发布时间:2021-07-21

崮云湖街道监察室监察员 王艺

“微腐败”,一般是指掌握公权力的人尤其是基层党员干部,利用手中掌握的权力,对经手事项借机谋利,蚕食群众利益的腐败行为。据2021年人民网两会调查结果显示,在防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方面,71.6%的网民认为,应将“零容忍”的反腐态势和行动落实到对“微腐败”的防治中。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一些“小苍蝇”频频出现在百姓身边,吃拿卡要,作风不实,优亲厚友,处事不公,虚报冒领,截留私分,以权谋私,贪污挪用,这些“微腐败”看似虽小,实则可能引爆“大危险”,严重损害了老百姓切身利益和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

当前,正风肃纪反腐已不断向基层深化,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要充分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更要不断提升治理腐败整体效能,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防止“微腐败”现象蔓延滋生。

整治“微腐败”要从以下三个方面下大力气整治:

一是要健全完善制度建设,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建立起规章制度的铜墙铁壁,切实加强财务和资产管理,对村集体资产收益和支出等制定严格的流程,严格落实政务、党务、财务三务公开制度,夯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充分发挥村民监督委员会作用,真正确保村级小微权力规范运行。二是要从多方面、多角度、多层次来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的法治教育、党性教育,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建立法律法规、党规党纪常态化学习制度,强化廉政警示教育,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引导教育,提高基层干部自身的思想修养和政治素质,做到心存戒惧、知法懂法守法。三是要加强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动真碰硬,重拳反腐,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通过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及时消除潜在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仅要“快、狠、准”精准惩治重点领域腐败现象,全面推行微小权力清单制,建立健全清廉村居建设长效机制,严肃查处危房改造、粮食补助、民政救济、扶贫资金、征地拆迁等领域“微腐败”问题,还要对一般性违法违纪问题绝不姑息,通过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以案促改通知书、提醒函等“对症下药”,从源头堵塞制度漏洞,以案为鉴、以案促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