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届区委第十轮巡察情况全面反馈

发布时间:2021-09-17

9月15日开始,区委各巡察组对第十轮各被巡察单位进行了巡察反馈。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分别参加了反馈会议并讲话,传达了区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并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四届区委第十轮巡察,于2021年4月7日启动,利用3个月的时间,安排5个巡察组对14个党组织进行了常规巡察。各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把落实“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紧扣“三个聚焦”,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工作要求,以更高站位、更严标准、更实举措,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山水魅力中心城区提供有力保障。

反馈中,巡察组指出了被巡察党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包括,在学好用好政治理论和重要指示精神,指导推动主责主业高质量发展方面还存在短板;对有些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要求不严、标准不高,在求真务实,提高工作实效性上还有差距;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力度不够,党建工作不过硬,制度落实有偏差,存在廉政风险隐患等。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将按规定移交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等有关单位处理。

反馈会议强调,被巡察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从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深刻认识所肩负的职责使命,不断提升履职尽责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把巡察整改作为整治存在问题、破解改革困局、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和有力抓手。各单位党组织书记是整改第一责任人,要落实好整改主体责任,以上率下、抓好整改。

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表示,对巡察整改高度重视,严肃对待,对巡察反馈的意见主动认领、全盘接收,认真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细化责任落实,完善整改台账,对账销号,逐一落实,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