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济南市长清区统计局党组关于五届区委第三轮巡察集中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长清区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4-05-07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4月12日到6月12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统计局党组开展了巡察。8月24日,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

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肃党章党规党纪教育的政治任务,作为加强党性锻炼、转变思想作风、经受组织考验、提升自我修养的难得机会,作为检验统计发挥核心职能作用、提高统计服务水平的难得机遇来认识和对待,切实把巡察整改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2023年8月24日,区委巡察组向区统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后,党组书记、局长王林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完全同意并诚恳接受,并召开党组会议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领会把握,严格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巡察问题整改工作当作当前的一项最主要的政治任务来落实。分别于2023年8月25日、8月27日、9月3日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牵头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班子其他成员各负其责形成台账,牵头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推动形成了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围绕巡察中发现的四个方面的35个问题(细化为37个),局党组研究制定了《中共济南市长清区统计局党组关于落实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优化措施,确定整改时限,对标对表认真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有力推动整改工作的顺利进行。针对巡察反馈意见,局党组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反思、认真总结,班子成员坚决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了政治觉悟,增强了贯彻落实巡察整改要求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

针对区委巡察反馈意见,区统计局党组照单全收、全面整改,及时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其他班子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的重要事项、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督导、协调、调整具体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切实推进整改任务落实。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及时制定了《中共济南市长清区统计局党组关于落实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对每个具体问题都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整改时限,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三)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

局党组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通过查找工作短板弱项,理清工作思路,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体系,坚持整改反馈问题与长效机制相结合,坚持治当前与管长远相结合,做到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通过形成整改落实的长效机制,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从源头上巩固巡察成果,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统计监督更好发挥职能作用的强大动力。

针对巡察组反馈的35个问题,我们进一步细化为37个具体问题,截至目前,已整改完成37个,完成率100%。共制定、完善规范性文件17项。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在“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

(1)针对“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有差距,用党的科学理论武装头脑不够深入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高度重视政治理论学习。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落实好领学、研讨和部署贯彻意见等要求,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学、党组推动学、机关党支部基础学、党员干部主动学作用,对党组理论学习做系统安排,结合主题教育开展,制定了《长清区统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明确了每月专题研讨学习内容,尤其是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学习,确保第一时间跟进学习、部署落实。2023年9月份以来,已开展主题教育专题读书班4次,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7次,主题党日7次。

整改结果:已完成。

(2)针对“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深不透。结合统计职能定位,深刻领悟党的二十大精神上还有不足,照本宣科多,研讨交流少、学习笔记少,过半数在职党员没有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心得体会和学习笔记”问题。

整改情况:局理论中心学习组结合年度学习计划,在学习文件材料的同时,加大研讨交流在学习过程中的比重,增进班子成员、党员之间交流发言。同时,对照学习计划和目标,要求全体党员干部严格落实好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每月对党员学习笔记进行检查。2023年9月份以来,局班子成员开展交流研讨7次,党员学习笔记检查3次。

整改结果:已完成。

(3)针对“传达学习上级统计工作会议精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及时关注国家、省、市统计局网站信息,了解上级会议精神,将相关内容纳入学习内容,召开党组会进行传达学习,同时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提出贯彻意见,及时报送相关信息。目前,已开展对上级经济运行调度会议等内容传达学习。

整改结果:已完成。

2.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贯彻落实高质量统计调查工作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4)针对“系统谋划全区统计工作不够有力。对统计工作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缺少系统谋划,没有拟定全区统计规划”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足服务全区各项经济工作,及时指导分析,起草全市财经工作会议长清区汇报材料,形成《统计快报分析》53期,为区委、区政府做好参谋助手,服务全区经济发展运行。二是进一步完善统计规划发展思路,明确“数据质量年、统计执法年、经济普查年”三个活动年目标,完成《长清区统计工作发展规划》初稿。

整改结果:已完成。

(5)针对“党组争先进位、唯旗是夺意识不足,近三年在全市各区县统计局业务评价中均位列下游,党组没有及时研究制定提升措施,领导核心作用未充分发挥”问题。

整改情况:提高政治站位,树立争先进位、唯旗是夺意识,在各自的工作中争取优异成绩。区统计局在2023年度全区科学发展综合考评中荣获一等奖、2023年度工业和外贸商贸服务业先进集体、2023年度山东国家调查工作“良好”等次。第五次经济普查工作清查阶段,区统计局落实巡察整改争先进位要求,全面完成单位清查任务。全区清查总数为7.78万家,其中单位2.34万家,个体户5.44万家。占7.66万线索数的101.55%,列全市第5位,其中新发现2.52万家,占线索数的32.96%,列全市第5位。新发现的2.52万家中,县区发现找到2.4万家,占线索数的31.39%,列全市第3位。五经普清查阶段工作得到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的关注和肯定。

整改结果:已完成。

(6)针对“上规入库纳统工作推进力度还有待加强”问题。

整改情况:2023年,上规入库工作由区统计局牵头推进(经普年份,非经普年份由各职能部门负责),成立上规入库工作专班,结合五经普工作专项推进,上规入库工作取得较好成绩,新增单位数量、净增单位数量均创历年新高。截至11月底,全年新增入库企业107家,退库企业29家,净增78家,较去年增加62家,同比增长387%。11月20日,我区下发的184线索企业中,申报入库89家,申报数占全市总量3.5%,位次列考核单元前列,申报数占线索数48.4%,列全市第5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7)针对“统计规范化建设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充分发挥上规入库工作组织协调和业务指导作用,做好与各专业联动机制,对搬迁企业提出事项认真审核,积极向市局汇报,对接相应区县,做好搬迁企业的迁移工作;认真开展企业一套表基本信息核查工作,对企业一套表基本信息进行现场核查,对基本信息有变动的按照程序上报,做到实时动态更新和信息维护。此问题已列入主题教育反面典型,查找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在典型案例剖析会上班子成员进行深刻剖析。

整改结果:已完成。

3.关于“对新形势下统计分析服务职能认识不深,区委、区政府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

(8)针对“用数据说话的工作理念树得不牢,统计分析报告广度和深度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提升自身分析能力,向上级统计部门、向先进区县学习如何写好统计分析,目前局领导已分别围绕《关于当前形势下如何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长清区经济发展形势分析》《长清区街镇基层统计工作现状》《确保专项治理行动和提升统计法治工作水平》相关课题撰写4篇调研分析报告,主题教育市委督导组予以表扬。每月统计信息分析通报机制,通过正面激励,积极引导各业务处室提高撰写数量和质量。2023年9月以来,撰写《统计快报》22篇。二是加大农业农村、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方面统计信息分析撰写力度,结合行业特点,制定详细统计分析撰写计划,全年不少于2篇。三是强化数据解读。2023年9月以来,共发布统计数据及解读信息14篇,办理政府依申请公开2次,回复统计数据查询群众热线2条,方便受众能够及时收到统计数据信息,真正帮助群众解决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9)针对“统计信息、数据公开解读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及时更新政府网站统计板块信息,确保月度数据25日前、季度数据30日前及时更新。加大对农业农村、服务业、社会消费品等民生领域的数据解读,以《统计快报》形式在全区政府内网分析解读服务业、农业农村、社会消费品各项数据。

整改结果:已完成。

4.关于“高质量发展统计监督作用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10)针对“对重大国家战略的统计监督有漏项,党组未专题对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十四五”规划等重点工作的统计监督进行研究”问题。

整改情况:根据上级统计部门对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十四五”规划等重点工作要求,局党组专题研究部署我区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十四五”规划等统计监督工作。目前,已将我区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十四五”规划等情况纳入《2023年长清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统计范围。

整改结果:已完成。

(11)针对“统计法治(普法)建设还有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在“9·20”统计开放日,到万达广场参加全市活动,宣传展示我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情况;到第一社区开展“统计法进社区”活动,进一步加大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在“长清统计微讯”公众号增设了普法专栏,增强统计调查对象遵法守法的主动性、自觉性。

整改结果:已完成。

(12)针对“统计执法工作有短板”问题。

整改情况:按照上级统计执法工作相关要求,持续强化统计执法检查,常态化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工作。截至4月份,共完成16家单位的执法检查工作;刘岩松、安玉良两名同志作为优秀统计执法人员参加国家统计局及省统计局执法检查工作,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山西省、淄博市等地统计执法检查,并圆满完成任务,受到省、市领导的好评。同时,加强统计执法人员队伍建设,安排1名年轻公务员在执法岗位锻炼,增强队伍后备力量储备,拟组织符合报考条件的2名人员积极参加全国统计执法证资格考试。

整改结果:已完成。

(13)针对“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制度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文件主要内容,采取领导干部带头学、班子成员认真学、全体干部集中学等多种形式,全面系统学习,不断深化对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及时通过区政务公开网站等渠道,加大对各级检查问题企业公开曝光力度,持续净化统计领域生态,遏制统计造假行为发生。

整改结果:已完成。

(14)针对“数据质量核查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坚持统计造假“零容忍”,按照上级统计监督执法要求及“双随机”监管责任,制定年度执法检查计划,认真查处各类统计违法举报线索,形成常态化检查工作机制,扎实开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营造良好的统计生态。截至2024年4月底,共完成16家单位的执法检查工作,对626家单位进行数据质量核查,核查入退库199家,开展联网直报查询1437条,发现并整改数据问题129条。

整改结果:已完成。

(15)针对“统计系统基层基础建设工作仍有短板”问题。

整改情况:落实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要求,对各街镇统计管理体制、人员配备、工作保障、运行情况等进行全面排查,研究关于加强街镇统计队伍建设工作,撰写《长清区街镇基层统计工作现状》调研报告,建议各街镇确保统计站人员中至少保持2人为在职在编人员,印发《街镇统计人员变更审批报备表》,要求更换统计站长及工作人员需向区统计局报备。截至目前,10个统计站共有工作人员42人,呈现出逐年递增、人员力量逐步壮大的趋势。其中,拥有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34人,占比达到八成多,统计站统计业务工作人员素质大幅提升。办公设备完备,经费实行实报实销,制度完善。

整改结果:已完成。

5.关于“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16)针对“学用转化还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每季度召开1次党组会,听取意识形态工作汇报,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年报告1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二是班子成员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述职述廉工作报告,汇报个人及抓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17)二是针对“理论学习还不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中心组学习计划,深入开展专题学习,每年至少安排2次意识形态专题学习。加强对门户网站、微信群等重要阵地的监管,强化对干部职工意识形态工作教育引导,确保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话语权、阵地权;二是丰富学习载体,有计划开展学习培训、上党课、观影观展等活动,坚持以党建带创建,围绕参观调研、红色寻访等主题与市局党支部、结对村社区共同谋划党建活动,营造良好的党建氛围。2023年9月份以来,开展红色基地教育1次,到第一社区开展社区“双报到”服务2次。

整改结果:已完成。

(18)针对“调研还不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利用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契机,结合市局“大调研、大比武、大服务”活动开展,局领导干部牵头包挂街镇、企业,制定调研计划,定期到街镇、企业及其他市场主体开展调研活动,做好调研记录,分别围绕课题《关于当前形势下如何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长清区经济发展形势分析》《长清区街镇基层统计工作现状》《确保专项治理行动和提升统计法治工作水平》相关撰写高质量调研报告。二是根据局党组制定的谈心谈话办法,定期与干部职工开展谈心谈话,了解掌握干部职工工作生活情况,做好记录留档。2023年9月份以来,局领导开展调研走访12次,撰写调研报告4篇,开展谈心谈话20次。

整改结果:已完成。

6.关于“保密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19)针对“涉密文件管理落实不到位、办公设备使用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制度,对涉密文件管理和计算机管理制度方面进行完善;二是涉密文件设置单独保险柜存放,与非涉密文件分开存放。三是加强涉密人员管理,设立专职网络安全员,对单位所有内网终端、外网邮箱、U盘等开展全面排查,严格规范内网电脑使用,坚决杜绝外网电脑处理涉密信息的情况,妥善保管涉密文件。目前,已完成张贴计算机保密标识工作。

整改结果:已完成。

(二)在“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作风建设不够到位,文风不实、行文不严谨、调研不深入等现象仍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20)针对“文风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局、各科室文字材料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对出现的雷同、相似现象立即整改并长期坚持,杜绝出现类似问题。二是针对文风不实问题,在局全体人员大会上进行通报,要求局全体人员举一反三,认真整改落实。三是加大文字材料审核力度。要求各科室所报送材料须通过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把关审核后方可签送。四是通过参加市局、区相关部门培训,加强对局各科室文字材料起草撰写人员学习教育,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文字材料撰写水平。

整改结果:已完成。

(21)针对“党组发文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安排具体工作人员学习发文标准。二是加强发文审核管理,规范各类发文材料,确保格式、内容规范统一,三是安排专人负责文件、公章管理,严格文件、公章使用审批流程,做到规范起草、规范审批、规范使用。

整改结果:已完成。

(22)针对“推动调查研究走深走实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领导干部制定调研计划,定期对街镇、企业等开展实地调研,做好高效、规范、准确的统计报表填报指导工作,确保年内所有规上企业访全访遍重复访。二是具体工作中进一步立足主责主业,树立研究型统计思维,突出问题和目标导向,将调查研究融入统计工作全过程,找准调研切入点,推动提升调研实效,全部领导班子成员年底前撰写1篇高质量调研报告,切实把调查研究成果转化为推动统计改革发展的实际成效。2023年9月份以来,局领导开展调研走访12次,撰写调研报告4篇。

整改结果:已完成。

(23)针对“工作不细致不严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查看支付申请发放情况,对退回的款项及时核实再次支付。二是对会计凭证、账簿等仔细核对,避免出现错误。

整改结果:已完成。

2.关于“工作机制不够完善,制度执行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24)针对“部分工作制度制定不完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制度意识,梳理完善相关工作制度。目前,已制定出台《统计局党组议事规则》《“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等工作制度;二是召集各业务科室参照上级规范性文件分专业对《工作规范汇编》工作流程进行细化梳理,共梳理修订22条。

整改结果:已完成。

(25)针对“部分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2020年以来加班餐进行了清理,对确因工作需要符合安排加班餐的情况进行整改,对部分违规加班餐收回上缴国库;二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禁现金加油,出车填写派车申请单,维修先审批后维修,规范管理。

整改结果:已完成。

3.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存在廉洁风险隐患”问题的整改。

(26)针对“财务支出不规范,财务人员审核把关不严,部分费用报销附件不齐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财务报销制度,加强报销审核,严格审核流程;二是补齐需要整改的部分费用报销票据附件,严审发票及附件完整、准确;三是及时查看支付申请情况,对发放退回的款项及时核对再次发放。四是对会计凭证、账簿等仔细核对,避免出现错误,力争整改彻底。五是使用公务之家差旅报销程序,规范报销差旅费用。截至目前,财务支付申请和财务明细账摘要栏再未出现类似的错误。

整改结果:已完成。

(27)针对“工会经费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局工会重要经费支出会议审批制度和会员表决制度;二是规范工会支出范围,严格按照山东省总工会经费支出范围的规定开展工会活动,不超范围;三是开通了工会公户电子银行,所有支出用公务卡支付,杜绝使用现金;四是对工会财务凭证进行进一步梳理,未附明细的,尽力找到原始发放明细,及时补附。五是今后更加规范开展工会活动,规范使用工会经费,使工会各项工作步入新台阶。

整改结果:已完成。

(28)针对“为临时人员发放福利,为劳务派遣人员发放精神文明奖,为退休临时调查员发放精神文明奖和其他福利”问题。

整改情况:追回发放的精神文明奖并上缴国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发放相关待遇及福利。

整改结果:已完成。

(三)在“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基层党建制度落实还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

(29)针对“抓党建投入精力不足,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不够紧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坚持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推进、一起考核,每季度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二是结合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创建“峰山党旗红 经普在行动”党建品牌,列入区统计局主题教育期间特色党建活动;三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要求,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支委会,党组书记每年至少讲一次党课。四是开展多项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前往大峰山、莱芜战役纪念馆等地参观展览。通过查阅党员学习笔记、召开座谈会、听取工作汇报等多种方式,定期对开展“三会一课”情况进行严格督查;五是严格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按时召开年度组织生活会、述职评议考核及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同时加强对党支部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指导;六是注重在急难重任务中锻炼考验培养党员干部,做好人才选拔任用工作。

整改结果:已完成。

(30)针对“党建工作资料系统归档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规范建档、全面建档”要求,指定专人负责党建档案整理工作,按要求将局机关党建资料及时进行分类归档;二是党建会议内容安排专人详细记录,完善活动方案及签到材料,规范准确用词;三是在主要负责同志以第一议题、专题会等形式传达学习贯彻上级印发、新闻报道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出具体布置后,第一时间纳入台账、及时更新、逐项跟进,进一步规范党建台账工作。

整改结果:已完成。

(31)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肃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按照党支部组织生活相关规定开展“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二是要求党务干部按要求进一步规范台账资料管理,重新整理支部台账资料,做好补充完善工作。

整改结果:已完成。

2.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还不够扎实有效”问题的整改。

(32)针对“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工作会议;二是已将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作为一项重点内容纳入局及所属3个事业单位考评工作当中。

整改结果:已完成。

(33)针对“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式化”问题。

整改情况:已根据党组书记、班子成员、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科室负责人等不同职责分工,细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内容,重新分别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充分体现不同职务、不同部门职责任务,进一步压实廉政责任。

整改结果:已完成。

(34)针对“警示教育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动态梳理近年来国家、省市处理的统计造假违法案件,通过党组(扩大)会议、机关党支部会议、领导办公会等形式进行通报,做到警钟长鸣,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生态。

整改结果:已完成。

(四)在“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方面

(35)针对“对国家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彻底”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充分发挥身边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安排专人对近年来统计违法案件资料进行梳理,及时通过区政务公开网站等渠道,加大对各级检查问题企业公开曝光力度,持续净化统计领域生态,遏制统计造假行为发生。二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和规范化建设的精神,围绕“创新体系,夯实统计基层基础”的目标,加强基层统计队伍建设,发挥基层统计机构、优秀统计人员引领作用,初步建成业务强、效率高、质量好的基层统计队伍。

整改结果:已完成。

(36)针对“党组对上轮巡察反馈意见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认识,加强学习。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巡视工作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四季度学习计划,并组织进行专题学习,提高对巡察工作思想认识,把巡察反馈的问题整改落实到位。二是针对未按区委巡察领导小组要求对巡察反馈意见以党组文件形式下发至党内问题,主要领导在党组会上专门提出整改要求,严格按照巡察要求印发相关文件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于2023年8月27日、9月3日分别召开区统计局党组及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整改工作,严格做好会议记录,指定专人进行会议记录。明确会议记录要素,实事求是地记录会议情况,对原始上会材料及时整理存档。

整改结果:已完成。

(37)针对“对审计指出的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制度,对租车方面按照巡察要求进行整改,在租车台账、程序以及细节上进行细化;二是建立租车台账,台账中设置乘车人员,按照租车程序进行办理;三是车辆维修专人负责,建立派修单。

整改结果:已完成.

(五)关于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办理情况

无此类问题。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经过整改,区统计局聚焦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较真碰硬地开展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距离区委巡察组提出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区统计局将在前一阶段整改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坚持党的领导,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把手” 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分管责任和“一岗双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

(一)坚守政治担当,不断强化思想引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扎实开展第二批主题教育,确保把党对统计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提高政治觉悟,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能力建设,增强对各项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调动班子成员的向心力和积极性,增强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和整体合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持续深化整改,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局党组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坚持问题导向,增强责任意识和整改意识,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持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不松劲、不减压,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坚持务求实效,不断健全长效机制。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升统计服务的重要举措和重大机遇,充分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进一步建立健全全面从严治党长效机制,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针对新形势和新要求,不断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堵塞制度漏洞。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31-87221710;邮政信箱:济南市长清区清河街1617号,250300;电子邮箱:cqqtjj@jn.shandong.cn。



中共济南市长清区统计局党组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