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济南市长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区委第三轮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长清区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4-05-07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4月12日至6月16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8月29日,区委巡察组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区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中指出存在17个问题,并提出5项意见建议。我们完全接受区委巡察组的巡察意见,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决抓好整改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区人社局第一时间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孔凡强同志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整改工作。党组书记切实担负起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好,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的精神和要求上来,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党组成员率先垂范,发挥“关键少数”的表率作用,对负责的整改事项积极承担责任,带领分管部门研究措施,做到立行立改、真改实改,确保反馈问题既“照单全收”又“照单全改”。

(二)坚持问题导向,统筹协调推进。统一思想认识,以旗帜鲜明讲政治的态度、真抓实干促整改的举措,按照“提高认识,组织部署;落实整改,建章立制;查漏补缺,全面总结”三个步骤开展整改工作,反馈意见逐一分析聚焦、整改措施逐一讨论研究、整改结果逐一审议。各科室按照整改任务分工,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把抓好整改和强化管理结合起来,压紧压实整改责任,抓好整改任务落实。

(三)坚持标本兼治,扩大整改成效。把巡察整改和深化标本兼治结合起来,坚持巩固提高,注重举一反三,从制度机制上堵塞漏洞,构建长效机制。按照问题性质和整改要求,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按照既定方案、明确责任,提出具体时限,确保在规定时限内见到明显成效;对需要长期整治的,按照整改方案持续用力、抓牢抓实,不解决问题、不达到标准决不收兵。

二、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巡察组反馈的17个问题,我们进一步细化为34个具体问题,截至2023年4月18日,已整改完成33个,完成率97%,正在整改中的1个,占3%。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精神不及时问题

一是落实学习组织制度,及时梳理更新、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精神;二是制定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指导各党支部制定学习计划,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对照理论学习计划,持续组织开展学习讨论,把学习成果转化为真抓实干的动力。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坚持每月至少开展1次学习研讨、主题教育期间组织四期专题读书班;三是加强对基层党支部理论学习的督促指导,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学习的针对性、主动性和实效性。四是促进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业务,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目标同向、部署同步、工作同力,以问题为导向,夯实制度基础,统筹一体推进。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二)关于就业创业工作指导服务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深入联东U谷、创新谷等园区为企业进行面对面交流,讲解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二是梳理并印制了就业创业政策服务指南等宣传资料,通过招聘会现场进行发放、宣传;充分发挥就业服务“一刻钟服务圈”的积极作用,在区政务大厅,街镇便民服务中心、社区(村居)设立政策宣传专区,宣传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在区政府网网站设立稳岗就业模块,细化为政策制度、经办流程、职业指导、职业培训等十几个栏目,及时公开就业创业相关信息,方便群众获取;三是发挥美客、西部创新园等创业孵化基地平台作用积极宣传落实各项补贴;依托长清大学城创业服务站,制定创业服务进校园活动计划表,按计划到高校开展政策宣讲、创业导师指导等活动,已走进山东中医药大学、山东女子学院、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等高校开展政策宣讲、专家巡诊等活动。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三)关于就业政策措施落实推进不够全面问题

1.关于就业培训和服务力度不够,上级技能提升专项资金和就业补助经费结余数额较大的问题

一是结合以往年度工作情况和市人社部门下达的培训任务目标对所需资金进行合理进行资金预算;二是结合工作的实际进度,及时向上级部门申请,根据支出情况申请资金。三是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积极为符合条件的人员落实补贴政策,确保补贴资金及时拨付到位,2023年度已发放技能培训补贴57.55万元;2024年截至目前,已发放技能培训补贴217.91万元。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2.关于援企稳岗力度较小,申请以工代训补贴企业较少的问题

由于该政策属于疫情期间阶段性政策,于2021年9月份政策已经截止。我们要及时总结吸取经验教训,避免在今后的工作中重复出现类似问题。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3.关于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和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商业综合保险补贴政策宣传发动力度较弱的问题

进一步加大对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和家政从业人员商业综合保险补贴政策宣传力度,不定期到相关企业送政策上门。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提供的我区家政服务型企业名单,我区已全覆盖,并新开发了一家新企业(景奇物业),都已按时补贴到位。2023年,为阳光大姐等家政服务企业发放家政服务业商业保险补贴1.17万元、为济南众鑫中通快递有限公司发放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5700元。2024年截至目前为阳光大姐发放家政服务业商业保险补贴5000元。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四)关于就业补助资金监管不够严格问题

一是严格按照市人社局关于创业培训审核机制和工作流程,加大对申请培训开班和补贴所需材料的审核力度。二是完善AB角内控机制,所有班期均由初审以及复审人员的根据工作职责进行审核并签字确认,规避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三是加强对培训学校的督导。重点对培训过程及资金拨付强化监管,对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逐个销号。2023年共审核系统内71个班期;2024年截至目前,共审核系统内25个班期。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五)关于社会保险覆盖面还有扩面空间问题

2023年底,全区参保共计44.69万人,其中居民保险参保人数34.58万人,企业参保职工9.01万人,机关事业保险参保人数1.1万人,新增参保职工5415人,完成了2023年度4855人的扩面任务。为达到“全员参保”的目标,社保中心将持续推进扩面工作,加大社保政策宣传力度,持续开展长清区“社保服务进万家”活动,通过发放明白纸、转发济南社保网站公布的相关政策等方式,引导职工和居民积极参保,确保完成市社保中心下达的扩面任务。特别是居民与职工养老能够相互转移,合并计发养老金政策宣传到位,使人们树立长缴多缴、多缴多得的意识。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六)关于社会保险管理不够规范问题

目前,机关事业保险已重新梳理相关政策,针对补缴流程积极向省、市级请教,并及时将政策面向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进行宣讲,同时启动社保档案电子化工作,扫描留存好退休申请表、补缴单、养老保险手册等资料。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七)关于根治欠薪工作牵头抓总作用发挥成效不明显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长清区农民工工资专班制度及区联席办工作机制,通过完善《长清区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专班工作制度》《长清区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工长制考核办法》《长清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机制》等制度,规范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明确分工。二是实行双督办,接欠薪线索后,区联席办向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街镇发出督办,第一时间介入。劳动监察执法人员每天梳理线上线下投诉,及时核实反映人、相关项目及涉事单位信息,快速进入执法程序。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八)关于劳动仲裁工作推进时效性不强问题

一是加强仲裁业务学习,提高工作人员素质。根据现有人员实际情况,合理分工,提高效率;二是发挥基层调解组织作用。积极调动街镇调解中心工作积极性,大力培养专职调解员,建设高素质的街镇调解队伍,充分利用互联网+调解管理平台,不断提高基层调解成功率;三是加强校地合作,充分发挥高校兼职仲裁员的作用,承担案件审理,缩短排期时间;四是充分发挥“一站互联”的作用,加大案前调解的力度。依托与区总工会共同成立的“劳动法律监督工作站”,提高案件调解率。五是积极建立完善“商圈楼宇、新就业形态的调解组织”工作机制。在用人单位集中的办公场所成立“商圈楼宇、新就业形态的调解组织”,降低劳动者维权成本,减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诉累,从源头降低仲裁案件数量。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九)关于黄河滩区迁建居民就业创业推进举措不够充分问题

一是持续搭建就业服务平台。根据迁建居民的就业需求开展专项招聘活动,促进就业,2023年,举办滩区迁建专场招聘会线上10场,线下7场,累计600余家企业提供招聘岗位7000余个招聘岗位。通过摸底调查,黄河滩区迁建居民已累计就业20275人。今年,已在孝里、归德等6个街道举办“春风行动”招聘会。二是托底安置就业困难黄河滩区迁建居民。按照“按需设岗、以岗定员、属地管理、就近安置”的原则,针对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三无”迁建贫困劳动力,有针对性的开发保洁、保绿、护路等公益性岗位,让他们在社区内就能实现就业。自2022年以来,在孝里、归德街道累计开发公益性岗位1814余个,目前已全部上岗。三是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为提高黄河滩区迁建群众就业创业能力,使迁建群众学到知识、学到文化、学到技术,有稳定的工作、稳定的收入,我们加大黄河滩区迁建群众专业技能培训力度,将有就业意愿的适龄迁建群众全部纳入专业技能培训对象,围绕当地特色产业、园区企业用工需求和迁建群众培训愿望,按照“学什么教什么、需要什么专业设置什么专业”的原则,安排师资,积极开展 “短平快”培训,把“快餐式”培训搬入“田间地头”“村头院落”,实现迁建群众足不出户学技能、增收入。截至目前,共开展黄河滩区迁建人员技能培训1224人。

此问题已完成整改。

(十)低保人员、特困人员、被征地农民等重点群体社保推进落实还不够迅速问题

一是同相关职能部门加强联系。确定每年1月份取得全部人员名单,各街镇对名单进行逐人筛选,确定代缴名单,每月及时取得重点群体变动名单,对于新增的低保、重残人员及时做代缴业务,确保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动态清零。二是加大对资金落实的监督力度。对不能及时落实到位的村居进行通报,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十一)关于社保服务还不够便捷问题

现已协调制卡银行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同时组织专题活动,加大社保卡网上申领业务及电子社保卡申领的宣传力度,让群众少跑腿,让数据多跑路。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十二)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面有短板问题

一是局党组一季度召开一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会议,落实上级文件精神;二是成立网络舆情处置领导小组,加强与舆情中心的沟通协调,及时处理网络舆情;三是及时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促进意识形态工作有效开展;四是组织网评员、宣传员积极参加相关培训会、培训班,提升工作素养。今年2月份,经党组研究同意后,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区委《2023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报告》、《2023年度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报告》。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十三)关于履行保密工作主体责任方面有缺项问题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充分依托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学习《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从思想上筑牢保密安全防线。二是完善常态化管理机制。强化对涉密文件的管理,实行“专柜存放、专人管理”,在日常办公中严格按照保密要求管理。三是加强涉密电脑等硬件设备的管理;上报备案涉密岗位、涉密人员、涉密人员审查备案表等信息;按要求组织开展2024年保密宣传教育月活动。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十四)关于为民服务意识不够强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开展“作风效能大提升、项目建设大提速”活动,转变作风,优化服务;二是扎实推进“人社干部走流程”活动,及时汇总“走流程”发现的问题,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三是加强对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的督导检查,对受到群众投诉的窗口工作人员进行通报批评。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十五)关于争先创优氛围不够浓厚问题

一是充分运用机关文化墙。依托机关文化墙展现机关文化理念,营造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二是对照考核指标,明确工作重点,确保完成工作任务。2023年,全区城乡公益性岗位安置7973人,其中城镇公益性岗位806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00.73%,乡村公益性岗位7167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01.42%;实现城镇新增就业4339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41.9%,其中失业人员转就业1497人,完成全年任务的213.86%;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602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72%;改建零工公寓223间,完成全年任务的148.67%。三是加强业务知识学习,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和服务能力。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十六)关于工作态度不够严谨问题

加强政策业务学习,积极参加上级培训活动。通过开展“峰山知行学堂”培训活动,不断丰富全体干部职工的专业知识,提升专业精神。2024年,已开展集中学习6次。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十七)关于会议记录不够规范问题

一是规范会议记录格式。党组会议和局行政会议记录使用固定会议记录本,确保规范性。二是认真核实不完整的会议记录。根据会议录音、会议资料、相关参会人员记录情况等及时补充完善相关会议记录。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十八)关于材料撰写不够认真问题

严格落实相关文件要求,撰写材料,确保规范性、准确性。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十九)关于总结报告使用数据不一致问题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报送数据确保口径统一、数据一致。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二十)关于考勤制度执行不够严格问题

一是完善考勤管理制度。督促单位干部职工上下班按时打卡签到,由办公室人员负责统计,并将考勤情况及时汇报分管领导,对于不能严格遵守考勤制度的干部职工进行通报;二是加强对电子考勤机设备的维护保养。及时更新保存数据,确保考勤数据可查,为监督管理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二十一)关于公车使用管理不够规范问题

一是严格规范用车管理。公车派遣使用时严格按照规范流程,完善公车日常管理台账、档案,确保公车工作有记录、管理可追溯。二是严格做到一车一档。完善公车加油、维保、保险、年检等日常管理台账。三是加强统筹调度。合理调配公务用车,避免不必要的消耗,推进节能降耗。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二十二)关于“三重一大”报告不够严谨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坚持事先调查研究、会上集体讨论等必要规定;二是积极完善党组会议记录,真实详细地反映会议的内容和全过程。 三是将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在党组会议上研究并及时报告。截至目前,均按照时间要求报送“三重一大”备案报告。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二十三)关于《工作规范汇编》修订不及时问题

及时研讨修订《工作规范汇编》,切实把修订汇编工作全过程各项任务抓实抓细。狠抓落实,压实各级工作主体责任,共同推动制度汇编修订工作顺利开展。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二十四)关于档案管理安全意识不强问题

一是及时完善基础设施。做好除湿机、灭火器等必要设施的日常使用及维护工作,2024年3月份,在档案室加装防火门,全面筑牢档案实体及档案信息安全屏障。二是根据情况推进档案管理数字化。加大信息化技术的使用力度,实现业务档案归档数据收集、整理、检测、入库全过程电子化规范管理,实现“纸质档案+电子档案”一体化。三是制定综合档案室档案管理制度。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关于加强档案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各科室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档案安全工作,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防患未然。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二十五)关于一般性支出压减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提高预算编制重视程度。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实行综合定额,预算执行时按照全年压减后金额申请相关资金,严格控制差旅费、日常办公费、公车运行费支出。二是进一步加强公车管理。区人社局人员较多、业务量大、覆盖面广,导致公车运行维护费超预算。加大统筹安排,合理高效,厉行节约,尽量减少支出。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二十六)关于财务报销手续不够完善问题

通过梳理自查,查询存在问题原因,进一步完善部分支出凭证附件。一是每月邮电费支出时,要求提高提供联通公司的消费明细,支付后并附到记账凭证上;二是补充完善工装发放人员名单;三是关于软件服务费单据未附协议,因协议签订服务期为3年,协议已附在第一年支出年度凭证中。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二十七)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够严格问题

将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的设备及时纳入资产管理,并及时补充完善固定资产验收手续。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二十八)关于党建基础工作不够规范问题

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规范组织生活;严格规范支部活动签到,做好支部活动记录,完善对党员的监督、约束机制。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二十九)关于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不够充分问题

坚持党建工作“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明确党组织书记为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部门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完善“一岗双责”机制,党组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制,统筹推进党建及人社事业等各项工作;发挥“党员先锋岗”的作用,推进党建与业务高度融合;充分利用党员量化积分、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三述活动”等活动,把政治、纪律、品德、能力等内容融入其中,促进党建与业务同部署同落实。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三十)关于党费收缴制度执行不够严格问题

严格落实“月交季缴”制度,并按季度将党费交纳情况在局机关党务公开栏公示,增强党费收缴工作的透明度。截至目前,各党支部均按要求落实。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三十一)关于廉政风险点排查不够全面问题

加强对廉政风险点的排查,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严格落实廉政风险动态管理制度,提升廉政风险防控水平。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三十二)关于领导干部廉政档案更新不够及时问题

通过实地查阅廉政档案等方式进行安排部署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建设工作,常抓常新,推动廉政档案各项工作开展;构建廉政档案管理员+建档责任部门负责人“双重审核”机制,确保廉政档案建设工作规范化;对廉政档案及时整理、分类存放,进行动态更新。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三十三)关于党员廉政教育开展不够及时问题

加强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法规的学习,筑牢廉政思想防线;落实常态化学习机制,积极开展“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组织专题讲座”、“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短片”等活动。局党组于2023年11月10日专题召开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大会,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024年3月5日,召开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把党风廉政教育融入主题党日活动,各支部至少每月开展一次廉政教育。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三十四)关于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彻底问题

1.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补缴审核环节内部控制薄弱问题

现已进一步梳理完善补缴审核流程,强化补缴审核,实行申报、初审、复审三级审核,制定完善的机关事业保险工作流程装订成册,确保业务经办依法依规,避免社保基金流失。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2.关于长期借款未及时清理问题

一是进一步同区财政部门联系沟通,积极申请清理借款。二是根据沟通情况,制定解决方案。三是修改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建立财务内控制度,严格落实财务管理规定,防范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此问题正在整改,将于2024年12月完成整改。

3.关于发放遗属补助不规范问题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相关规定,我局加强了对单位遗属情况核实的督导力度,在今年的新增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登记和原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人员调整发放标准中随机抽查人员单位核实备案情况,对失联人员暂停发放,采取联系子女、邻居等各种联系方式核实相关情况,切实保障及时发放、停发。同时,我局在山东省制式《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登记表》的基础上,增加了身份证号和联系方式项目,完善了遗属生活困难登记表,今后由各单位审批填报完善信息。根据“智慧人社”系统建设目标,可以实现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业务的信息化流转,实现审批业务全程数字化,并与民政、公安、财政系统连接,实现对申领遗属人员的认证、领取、监管全流程数字化管理。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4.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存在多缴、少缴养老保险问题

加大缴费基数核查力度,要求参保单位严格按照纳入缴费基数的工资项目计算职工的上年度平均工资,避免出现错缴养老保险金;同时加大对审计反馈问题的整改力度,尽早完成养老金补缴工作。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一)突出政治引领,推动从严管党治党。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学深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充分发挥各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作用,提高党建工作质量,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认真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坚决守好意识形态主阵地。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强化责任担当,推动整改后续工作。全面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进一步强化巡察整改责任意识,坚持问题和目标导向,切实做到日常工作与问题整改双推进,以整改促提升,保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推动整改工作长治长效,确保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全面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对已经完成整改的,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巡察问题反弹回潮;总结经验教训,补齐制度短板。

(三)深化成果运用,提高人社工作质效。坚持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检视自身问题、提升服务水平、转变工作作风的一次难得机遇,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找问题、查不足、补短板,把巡察整改的成果转化为推动人社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推动社会保障、就业创业、人事人才、和谐劳动关系等工作高质量发展,以良好业绩检验巡察整改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31-87220695;电子邮箱:cqqrsj@jn.shandong.cn。



中共济南市长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