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4-23
长清区纪委监委机关设下列内设机构: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区国家公职人员违法违纪举报中心)、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七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政策法规室)。所属事业单位1个,区廉政教育中心。
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设置如下:派驻第一至第八纪检监察组。
设立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列区委工作机关序列,为正处级,设在区纪委。设立中共济南市长清区委第一至第五巡察组,其中第一至第三巡察组设在区纪委,第四、第五巡察组设在区委组织部。
地址:济南市长清区清河街1617号 邮政编码:250399 联系电话:0531-87233200
ICP备案:鲁ICP备11035066号-1
技术支持:山东大众海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